神存在吗? 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我觉得有趣。最近的调查表明当今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相信有神或某种至高权利的存在。然而,不知道怎么搞的,证明神存在的责任却落到了那些相信神存在的人身上;而我觉得应该反过来才是。
然而,神的存在是无法证明或否定的。圣经说我们必须以信心接受神存在的事实,“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6)。如果神愿意,他可以非常简单地向全世界证明他的存在。但如果那样做的话,就没有了信仰的必要。“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并不是说就没有证明神存在的证据了。圣经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诗篇19:1-4)。遥望群星,了解宇宙的博大,观察自然的奇妙,欣赏日落的美丽——所有这一切都显示了神的创造。如果这还不够,有神放在我们心中的证据; 传道书3:11 告诉我们:“……(他)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在我们内心深处意识到有一种超越生命超越世界的东西。从理性上我们可以否认这一点,但是神通过我们展示了他自己。除此之外,圣经还告诫我们有人会否认神的存在:“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篇14:1)。 纵观历史,所有的文化,所有的文明,所有的地域,超过百分之九十八的人相信某种神的存在——一定是有什么(或者什么人)导致这样的信仰发生。
除了在圣经方面争论神的存在,还有逻辑上的争论。首先是本体论。最常见的本体论的争论形式是用神的概念证明神的存在。它由神的定义“无人能想象得出的”开始,争辩存在大于不存在,所以最大的想象生命体一定是存在的。如果神不存在那么神就不是最大的想象生命体——但这与神的定义相悖。第二种是目的论。既然宇宙的设计如此奇妙,必然有一个超凡的设计者。比如说,如果地球跟太阳的位置再近或者远几百英里,地球上就不会有象现在这么多的生命。如果大气中的元素含量稍有几个百分点的出入,地球上的生物就会死亡。一个蛋白质分子的形成机率是十的二百四十三次方(十之后跟二百四十三个零)分之一;而一个细胞含有成千上万个蛋白质分子。
第三种逻辑争论是宇宙论。 有果必有因。这个宇宙以及其中的一切是果,一定有形成这一切的因。从根本上讲,必须有某个“无因者”才能促成其他万物的形成。那“无因者”就是神。第四种争论是众所周知的道德论。历史上几乎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的律法形成,每个人都有区分对错的良知。杀人,撒谎,偷窃等非道德行为几乎人人唾弃。如果没有一位圣洁的神,这种对错的良知是从哪里来?
除此之外,圣经告诉我们人会拒绝神存在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而去相信谎言。罗马书1:25写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圣经还说人不可以找借口不信神:“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20)。
人们不相信神是因为它“不科学”或者“没有证据”。真正的原因是一旦人们承认有神,他们就必须对神负责并需要神的饶恕(罗马书3:23; 6:23)。如果神存在,我们就要对我们的行为负责。如果神不存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必担心他的审判。我相信这就是为什么进化论在当今社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的原因——相信进化论取代相信造物主神。神是存在的,最终会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人费尽心机要证明他不存在这件事本身恰恰证明了他的存在。
允许我为神的存在再作最后一个争辩。我如何知道神的存在?因为我每天都跟他讲话。尽管我听不到他的声音,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就在我面前,他在带领我;我知道他的爱,我渴慕他的恩典。发生在我的生活中的事除神之外不可能有别的解释。神奇妙地拯救了我并改变了我的生活,我情不自禁地要认识他赞美他。 任何争论本身都不会说服一个拒绝接受如此鲜明事实的人。最终,神的存在必须通过信心来接受(希伯来书11:6)。 相信神不是在黑暗中摸索,它是通向光明的一个安全的台阶,有百分之九十的人已经站在那里。
有神存在的论据吗?
对于神的存在是否有结论性论据这一问题在历史上一直颇有争议,许多非常聪明的人也分立两派。近来,认为神不可能存在的人变得非常激烈,指责任何敢于相信神的人是心存妄想没有理智。卡尔·马克思坚称任何信上帝的人肯定都是精神有问题不能思考。精神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写道:相信造物主上帝的人是心存妄想的,只是因为被弗洛伊德认为是造成了无法解释的状态的“完成心愿”的原因才信的。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更直言信仰等于不想知道真理。这三位历史人物的声音(以及其他人)现在被新一代的无神论者鹦鹉学舌般地重申,认为信上帝是没有智力保证的。
真是这样吗?对神的信是一种理智上不能接受的立场吗?有没有神存在的合乎逻辑和情理的论据?除了圣经之外,有没有神存在的情况可以驳斥这些以前和现在的无神论者并对于信造物主提供足够的保证?答案是:是的,可以。而且,展示了神存在的有效论据后,可以看出无神论的观点才是从智力上来说站不住脚的。
要提出神存在的论据,我们开始要问正确的问题。我们先问最基本的形而上学问题:“我们为什么不是一无所有,而是存在一些事物?”这是存在的根本问题—为什么我们在这里,为什么世界在这里,为什么宇宙在这里,而不是空无一物。一位神学家针对这个问题曾说过:“某种意义上人不用问有关神的问题,他自己的存在就提出了有关神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世界有事物而不是空无一物的答案可能有四个:
1. 现实是幻象。
2. 现实是(曾)自我创造的。
3. 现实是自我存在的(永恒)。
4. 现实是由自我存在的某种事物创造的。
那么,哪一个是最可能的答案呢?我们先说现实仅是一种幻象,一些东方宗教相信如此。这种可能性几个世纪前就被哲学家勒内·笛卡尔否定了,他说:“我思,故我在。”笛卡尔是一位数学家,他认为如果他在思考,那他一定“存在”。换句话说,“我思考,因此我不是幻象。”幻象要求经历幻觉,而且,不证明自己的存在就不能怀疑自己的存在,这是一个自我矛盾的论据。所以,现实是幻象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接着是现实是自我创造的。我们学习哲学时,我们知道了“解析错误”的推论,即定义错误的推论。现实是自我创造的可能性就是其中一种,原因很简单:事物不可能先于自己存在。如果你创造自己,那你必须在自我创造之前已经存在,这是不可能的。进化论中有时会说“自然产生”—无中生有—这是即使有也没多少有理智的人相信的,因为不可能从无中生出有。即使是无神论者的戴维·休姆也说:“我从来没有事物可以无缘无故冒出来这么荒唐的概念。”既然不可能无中生有,现实是自我创造这个选项也被排除了。
现在我们只剩两个选择了—一种永恒的现实或是现实是由某种永恒创造的:永恒的宇宙或是永恒的造物主。十八世纪神学家乔纳森·爱德华兹总结了以下关键点:
有某物存在。
无不可以创造有。
因此,必然有永恒的“某物”存在着。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回到永恒的“某物”。嘲笑信上帝是永恒创造者的无神论者必须转身拥抱一个永恒的宇宙;这是他能选择的唯一一扇另外的门。但现在的问题是:这证据指向哪里?这证据指向的是物质先于思想还是思想先于物质?
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关键科学和哲学证据都没有指向永恒的宇宙而是指向永恒的造物主。从科学的立场看,诚实的科学家承认宇宙曾有开端,而有开端的事物都不是永恒的。换句话说,任何有开端的事物都是有起因的,如果宇宙有开端,就一定有其起因。事实是宇宙有开端这一点是被热力学第二定律、1900年代早期大爆炸的辐射回波、宇宙在扩张但可以追溯到同一起源、以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样的证据突显证明了的。
而且,有关因果关系的规律也否定了宇宙是我们所有所知的终极起因,原因很简单:果必须仿因。如果这样,没有哪位无神论者可以解释一个非人性的、无目的的、无意义的、无道德感的宇宙如何可以偶然创造出一些充满人性、执迷目的、意义和道德感的存在(即我们)。从因果关系看,这样的事情完全驳斥了自然宇宙创生一切存在的观点。所以最终,永恒宇宙的概念也被排除了。
哲学家J. S.穆勒(不是基督徒)总结了我们目前所知:“显然只有思想可以创造思想。”唯一合情合理的结论是一位永恒的造物主是我们所知的现实的创造者。或者用一系列逻辑推论来说:
有某物存在。
无不可以创造有。
因此,必然有永恒的“某物”存在着。
仅有的两个可能是永恒的宇宙或永恒的造物主。
科学和哲学证明了永恒宇宙不存在的概念。
因此,永恒的造物主是存在的。
先前是无神论者的李·史特博许多年前得出了这一最后结论,他说:“从根本上说,我意识到如果我继续做无神论者,我就必须相信无创造了有;非生命创造了生命;无序创造了精调;混沌创造了信息;无意识创造了意识;无理创造了有理。这些信仰的鸿沟是我实在无法跨越的,尤其在确定神存在的情况下……换句话说,我认为基督教的世界观比无神论世界观更好地解释了所有证据。”
但接下来我们必须处理的问题是:如果永恒的造物主存在(我们已经表明他存在),那么他是什么样的造物主?我们可以从他的创造中推断吗?换句话说,我们能从结果推断原因吗?答案是可以,我们可以推断出以下特征:
他一定是超自然的(因为他创造了时空)。
他一定是(非常)有能力的。
他一定是永恒的(不言而喻)。
他一定是无所不在。
他一定是超越时间和不变的(他创造了时间)。
他一定是非物质的,因为他超越空间/物质。
他一定是有人性的(非人性的无法创造人性)。
他一定是无限和唯一的,因为无法有两个无限。
他一定是多样并统一的,因为自然里有统一有多样。
他一定是(极其)有智力的。只有有认知的存在能够创造有认知的存在。
他一定是有目的的,因为他有意创造了一切。
他一定是有道德的(因为没有给予者就不会有道德法则)。
他一定是关爱的(否则不会给予道德法则)。
这些如果是正确的,我们现在就问一下世界上有没有任何宗教描述这样一位造主。答案是有:圣经中的神完全适合这些特征。他是超自然的(创世记1:1)、有能力的(耶利米书32:17)永恒的(诗篇90:2)、无所不在(诗篇139:7)、超越时间和不变的(玛拉基书3:6)、非物质的(约翰福音5:24)、有人性的(创世记3:9)、必要的(歌罗西书1:17)、无限和唯一的(耶利米书23:24;申命记6:4)、多样并统一的(马太福音28:19)、有智力的(诗篇147:4-5)、有目的的(耶利米书29:11)、有道德的(但以理书9:14)、关爱的(彼得前书5:6-7)。
关于神的存在的最后一个主题是无神论者的立场有多合理。既然无神论者坚称基督信徒的立场是不完善的,那么不妨把问题转过来直接对准他。第一个要理解的是无神论者声称“没有神”—这就是“无神论者”的意思—从哲学角度来说这站不住脚。正如法律学者和哲学家莫蒂默·阿德勒说的:“可以证明一个肯定存在的命题,但是一个不存在,即否定某物存在的命题,不能被证明。”例如,有人称红色的鹰存在,而其他人可能说红色的鹰不存在。前者只需找到一只红色的鹰就可以证明。但后者必须遍寻整个宇宙,其实是同时在每一个地方找寻,才能保证他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没有错过一只红色的鹰,而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知识上诚实的无神论者会承认他们不能证明神不存在。
其次,我们必须理解围绕所宣称真理的严肃性和保证结论所需证据数量的问题。例如,如果有人把两个柠檬水容器放在你面前说一个比另一个酸,因为拿到更酸饮料的后果不严重,要做出选择的话,你不会要求有大量证据。然而,如果主人给一杯加了甜味剂而另一杯他加了老鼠药的话,你就想在做决定前要有大量证据了。
这就是当有人要决定无神论还是信神时的立场。因为信无神论可能导致不可弥补的永久后果,似乎无神论者有义务提供有分量的压倒性证据来支持他的立场,但是他不能。无神论根本无法应对这种因其论断严肃性要求的证据考验。相反,无神论者和那些被他说服的人都会双手合十希望他们不会发现他们不喜欢的事实,那就是永恒真的存在,而且他们会进入永恒的。如莫蒂默·阿德勒所说:“来自于肯定或否定神带来的生命和行动的后果要多于任何其它根本问题。”
所以对神的信有智力保障吗?对于神的存在有没有理智的、合乎逻辑的、合理的论断?绝对有。尽管弗洛伊德这样的无神论者称那些信神的人有着完成心愿的渴望,其实可能正是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在完成心愿:希望盼望没有神、没有责任,因此也没有审判。但可以驳斥弗洛伊德的是圣经中的神,他肯定自己的存在,而那些心里知道神存在但却推诿真相的人确实会受到审判(罗马书1:20)。但是对那些对于造主确实存在的证据做出回应的人,他给出了通过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获得的得救道路。“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